環境、社會和企業治理

Covid-19企業社會責任特別措施

Covid-19企業社會責任特別措施

針對新冠狀病毒(Covid-19)善盡企業社會責任特別措施

本公司配合政府政策,自行政院於2020年2月27日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」提升至最高等級一級開設,本公司為維護利害關係人權益,維持公司正常營運,於2020年3月12日由李董事長指示成立「新冠病毒防疫工作小組」,由申總經理為最高負責人,制定防疫方針;人力資源部門主管周副總經理為執行長,掌握與統合公司資源,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,本公司「新冠病毒防疫工作小組」(以下簡稱防疫工作小組)之工作項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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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公司「防疫工作小組」指揮官針對此次影響全世界的疫情,訂定了「新冠病毒防疫與公共衛生」的三道防線:

一、預防:戴口罩、勤洗手、打疫苗、環境消毒、避免群聚
二、篩檢:入境隔離、自主管理(針對有差旅需求的同事)、避免交叉感染
三、醫療:投保防疫團體險,保障員工與公司之權力。
指揮官並指示「防疫工作小組」執行長需注意社會動態、輿情與社區弱勢團體,需要協助之個人與團體,在不影響公司運作及員工安全的情況下,給予協助。

本公司為一跨國企業組織架構,總公司位於中華民國台灣,在韓國、香港、深圳、上海、新加坡、印度均設有子公司,北京、南昌設有辦事處,本公司防疫工作小組由執行長掌握各地辦公處所當地政府法令,對於新冠狀病毒(Covid-19)的措施,報請總經理實施分流上班或居家上班(Work from home),避免員工染疫風險。
本公司「新冠病毒防疫工作小組」依據各地辦公處所疫情裝況,由各地區辦公處所總經理宣導「量體溫」、「戴口罩」、「勤洗手」、「定期酒精消毒」,針對各地辦公處所需要給予不同的疫苗施打,染疫後續醫療支援協助等保護措施,設置各地視訊會議設備,提供印度公司同仁每人一台製氧機,適時給予個辦公處所資源上的支持。
本公司在2021年5月17日起即採取分流上班(分成A、B班別);行政院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」公告自2021年5月19日起全台灣提昇至三級警戒,本公司防疫工作小組在不影響公司營運狀況下,進行居家上班(Work from home),並執行下列措施:

一、在分流上班期間,由公司統一提供午餐便當,避免公司員工購買午餐時,增加群聚感染風險。
二、本公司對於進行居家上班(Work from home)的員工添購所需之通訊設備及事務機器。
三、設立居家上班(Work from home)期間特別溝通通道,由專人負責蒐集資訊與員工反映窗口,避免假訊息之傳播,影響公司運作。
四、對於自費施打新冠病毒疫苗給予全額補助,並提供優於法令之辦法,接種COVID-19疫苗,可享有每劑「有薪」及「無薪」疫苗接種假各一天,共4天疫苗接種假,做好員工自我防護。
五、對於員工投保經金管會核准之富邦產物疫苗保障綜合保險,避免員工因被匡列居家隔離時所產生之經濟損失,以及避免員工因施打疫苗時產生不良反應時所產生之醫療風險。
六、在本公司居家上班期間須要到公司處理公務之同事,全額補助餐費及交通費(防疫計程車)。
七、執行長指示各辦公處所之人力資源主管開啟安心關懷專案,定期評估該所在地員工之身心狀態,主動關懷個別員工身心狀態,若有員工不幸染疫,各辦公處所之人力資源主管應立即報告「防疫工作小組」執行長與本公司發言人,並給予該名員工適當的協助與保護。
八、本公司各產品線經理人透過業務人員與產品經理每日回報供應商(原廠)及客戶之營運狀況,向本公司行銷長報告,若有突發問題時,確保有即時排除障礙之能力。
九、因本公司存貨之收、發及儲存委外由郵船在台灣及中菲行在香港之倉庫,Business Operation部門每日均保持聯系,若有突發問題時,確保有即時排除障礙之能力。
十、本公司財務長隨時與本公司債權人(借貸銀行)持續溝通本公司營運狀況、確保本公司資金來源無虞。
本公司為上櫃之公開發行公司,了解社會所賦予本公司之企業社會責任,以永續經營為目標,面臨這次疫情的威脅,本公司遵循「傳染病防治法」、「傳染病防治法施行細則」之規定,並遵守行政院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」之相關規定,維持公司正常營運,並維護利害關係人之權益,善盡本公司應有之企業社會責任義務。